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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沁:绽放在春光里的时代使命
时间:2022-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参加工作以来,她三次被评为台江区优秀公务员,2019年4月在台江区2019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宣传活动中被评为“最美志愿者”,2019年5月被评为“福州市优秀团干”,2022年5月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撰写的十余篇调研文章在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泛珠三角法治论坛、福建省检察理论年会上先后获奖12次。
  手掣正义之剑,不惧风雨,惩凶除恶。作为一名检察官,正义的守护者,陈沁始终不改执着的信念、正义的坚守,将惩治犯罪、打击罪恶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

  担任检察官以来,办理刑事案件400余件,立案监督、追捕追诉10余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0余件,无一案件被法院改变定性。在维护法律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陈沁力求精益求精办好每一个案件,尽可能做到案了怨消、化解矛盾。

  2020年,陈沁办理了福州地区首例多人跨境走私新型毒品莫达菲尼的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时介入,以敢为人先、勇于担当的精神积极履职,在认定上准确厘清案件性质,提前把好非罪关口,发挥侦查监督权,合理限缩追诉权,让出于治疗目的的购买者免受刑事追诉,避免徒增司法诉累,同时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为顺利打击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陈沁还有个善于思考的习惯,她总会在办案后思考总结案例里出现的争议点、疑难点,以及检察工作新举措、新亮点,潜心撰写调研文章十余篇,多次被《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闽都法学》等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在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泛珠三角法治论坛、福建省检察理论年会等征文活动中获奖共计12次,并多次作为获奖论文作者在研讨会上发言。她撰写的检察建议、调查报告等也多次受到福州市检察院的表彰。 

  除了在本职工作上尽心尽责外,陈沁还从事党团工作多年,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8年、院团支部书记6年、青工委副主任4年。 

  她的工作始终围绕院党组、党总支的部署和青年培养发展需要,多次参与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法治宣讲,作为台江区移风易俗的代言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普法受众和授课学生累计达2000余人次。 

  她还带领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孤寡老人和困难儿童慰问、捐资助学等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个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长700小时,用实际行动践行青年志愿者的使命与担当。 

  陈沁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带好青年队伍,连续多年组织青年共同策划筹备院内各项共建、主题活动,检税共建迎“七一”大型文艺汇演都有她的身影。在她的带领下,院团支部连续多年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荣获2019年度福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2020年5月作为副号长,她带领所在部门争创了2019-2021年度“福州市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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