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拟对王某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
2022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 听证会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 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听证过程中,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63119873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象园路35号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