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作不起诉处理,在做出决定前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现就案由、公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
案由:危险驾驶罪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公开审查时间:2022年6月16日9时30分
公开审查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检察官:黄丽琴
检察官助理:陈颖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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