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庭审亮点非常多,公诉人面对一系列突发情况仍能从容应对,充分展现了公诉人的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起诉书中适用条款可优化到具体条款,总结角度可从公诉人角度进行,讯问环节可更直截了当。
公诉人根据庭审变化及时调整讯问提纲,应变能力强,但讯问内容可再精炼些。
文书制作方面,审查报告可根据全案的证据情况对被告人构罪进行分析论证。
公诉人答辩提纲完全预测被告人辩解,做到沉着应对,公诉意见书精细到认罪与不认罪如何量刑,非常精细。
公诉人对案件细节进行紧凑发问,使被告人的辩解破绽百出,对被告人摇摆不定的认罪态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公诉人临场应变能力很强,答辩完整、齐全,但在文书制作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之处。
讯问语言可增加些表现力,及时、有力地回应争论点,让被告人能更好地认罪。
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亮点很多,但庭审方面气势稍有不足,起诉书中事实表述应更加简洁明了,到案经过应当在起诉书中体现出来。
起诉书的综述部分法条表述不够规范,建议在讯问开始时可和被告人再次确认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否属实。
庭审答辩非常齐全、有针对性,审查报告中事实认定的证据分析过于简单,关于从犯认定应属于事实认定而非法律适用问题,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析可稍作扩展,不认罪的案件将客观证据前置、主观证据后置会更合理。